2017-08-09 10:09:01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工〔2017〕46号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推荐出席
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县总直属工会:
根据《三明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明工〔2017〕95号)文件精神,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9月底召开。为做好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特邀列席代表、市总十一届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名额
市总工会分配给我县出席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28名,按预备名单多于分配代表名额15%的要求,代表预备候选人为32名;特邀代表名额2名;市总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市总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二、 代表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践行新理念、开启新征程、再上新台阶,奋力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中成绩突出;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4.识大体、顾大局,有议事能力;
5.中国工会会员。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县总直属工会要根据县总工会分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按照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推荐并上报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单位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征求同级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后提出。
特邀代表、市总十一届委员会候选人由县总工会召开有关方面人员会议商定人选,并由各有关工会与同级党组织协商推荐。
出席市工会十一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登记表必须在8月11日前报县总组织部汇总。
附件:1.尤溪县出席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尤溪县总工会推荐出席三明市工会第十一次代
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尤溪县总工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