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1 13:07:13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工〔2017〕33号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
推荐上报“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
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县总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两个信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根据省总工会闽工〔2017〕67号文件《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寻找“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寻找“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活动,每年选树100名贴心服务职工群众、职工认同度高、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工会干部典型。根据市总工会相关要求,安排我县推荐3—5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社会组织工会,镇街(园区)、村居(社区)工会,行业、系统工会在职的工会干部(专兼职均可,含工会专干)。
二、条件
从事工会工作满3年,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贴心为职工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职工认同度高。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群众基础好。是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其近三年会员评议满意率均需在90%以上。
(三)工作业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工作有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比较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
三、方法和步骤
1、工会干部自荐及工会组织推荐。
2、填写“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推荐名单、候选人个人照、并附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资料等(如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学习培训、技能竞赛、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图片)。
3、推荐材料在6月15日之前上报县总工会组织部,同时上传电子版至县总组织部邮箱:yxghzxb6332262@163.com
联系电话:6332262 联系人:陈儒杰
4、县总工会根据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推优上报市总工会。
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推优上报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会员满意、职工信赖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确保所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示范性强。
附件: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候选人推荐表
尤溪县总工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