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09:54:59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到2020年,各级创新工作室创建总数将超过10万家,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总数达到300家。”这是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明确任务。据悉,从“顶层设计”层面完善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制度机制,带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全总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载体。为此,《意见》提出要使创新工作室真正成为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作用,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平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站”;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练兵场”。
据了解,培育创新工作室致力于激活职工的创新能量,其核心是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素质,并以发现和解决工作现场的急、难、险、重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运行实效,最大限度实现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
为更好地帮助职工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全总将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网上展示系统,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举办技术推广、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创新成果得到孵化和广泛应用。
值得关注的是,7月初,全总书记处审议通过了《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运作作出安排。
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包括: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专长,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艺技术难题,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传帮带”作用,开展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师徒帮教等活动,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提供人才保证和技能支撑等。
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总每3年将命名100个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并引导有条件的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加强横向联合,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同时,全总还会定期对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不达标的予以摘牌,确保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