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1 18:09:00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工〔2017〕43号
尤溪县总工会
关于做好推荐申报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
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县总直属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引导各级工会在新时期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就做好推荐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项目和名额分配
全县各级工会 推荐申报项目包括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三明市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为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9名,三明市模范职工小家9名,优秀工会工作者9名。各申报项目推荐时,由系统(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县总直属工会自荐(推荐)上报,县总工会考核验收后择优推荐。
二、推荐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
获得县级先进职工之家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镇街(园区)工会、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且符合《福建省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三明市模范职工小家
获得县级先进职工小家满一年的各基层工会所属的工会小组(分工会),且符合《福建省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三明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累计满三年以上的在职专兼职工会干部,且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工会业务素质,工作成绩突出,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近三年来会员满意率均达90%以上,其本单位工会组织是县级以上模范(先进)职工之家。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坚持把推荐申报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结合起来,把工会工作成效和职工满意情况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条件。
(二)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采取基层自荐和上级推荐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1.申报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单位须经其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征得基层党政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上一级工会申报。县总汇总推荐名单后,组织开展评选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向市总推荐。市总将对县总推荐单位进行抽查复核。
2.申报三明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人选,由基层工会自荐或上级工会提名,经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征得基层党政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上一级工会申报。
(三)各系统(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县总直属工会要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以下表格:
1. 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
2.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表一式两份。
并于7月25日前报送县总工会组织部。(相关表格请到县总工会组织部邮箱的“红旗文件”栏目下载,组织部邮箱:yxghzxb6332262@163.com ,密码:6332262)。
联系人:陈儒杰 联系电话:6332262
尤溪县总工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