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8 12:18:06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工〔2017〕22号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举办
2017年庆“五·一”系列文体活动开幕式
和全县职工登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县总直属工会,县总各部办校: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丰富我县广大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展示职工精神风貌,增进职工文化交流和凝聚力,根据2017年尤溪县总工会职工体育竞赛活动安排,决定在4月28日举办庆“五一”系列文体活动开幕式和全县职工登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时间
开幕式地点:朱子文化园广场
比赛线路:朱子文化园----后山路----后山休闲步道。
活动时间:2017年4月28日8:30-11:30。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总工会。
三、参赛办法
1.比赛设男女混合赛,以本县各乡镇(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县总直属工会为代表队。比赛限制参赛人数,各乡镇(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代表队限制报名15人(含领队1人),县总各直属工会限制报名10人(含领队1人)。
2.参赛运动员须统一上身T恤,并佩戴统一的单位标识(如:XX工会)。
3.所有参赛队员须在4月28日上午8:10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好要求整好队列,迟到者视为弃权。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人员年龄限制:男运动员60周岁以下(195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运动员55周岁以下(196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登山运动。
3.参赛运动员必需是本单位职工(包括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工)。
4.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报名表内有名单并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登山比赛。
五、比赛规则
1.参赛运动员必须认可本次比赛规则,否则不可参与本次比赛。
2.比赛从朱子文化园(起点)出发,至后山路休闲步道(终点)。比赛严格按照主办方赛事指定线路行走,不得开辟新路线,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3.参赛人员从起点至终点,用时最少先到者为胜,依次类推,到达终点后由裁判员登记、核实比赛成绩。
4.参赛人员如遇意外受伤或体力不支无法完成比赛时,可以选择退出比赛。
5.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比赛成绩将被判为无效:
(1)有意无意地造成公物或他人重大经济损失、破坏自然风景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2)有证据表明在比赛中替换人员者。
(3)抄近路的参赛者;故意在赛道上设置路障、阻碍其他登山人员者。
(4)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者。
(5)在比赛中过程中,出现争议或其它特殊情况,则由裁判组决定处理办法。
6.比赛遵循“重在参与、安全第一”原则,登山过程中要注意防火,严禁随意乱丢烟头、垃圾等危险及不文明现象。
7.注意事项:登山比赛若出现意外情况,请立即和赛事主办方工作人员联系。
8.免责申明: 为保证登山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凡报名登山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因参加者身体健康问题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人身损害等后果将自行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任何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设男女组个人奖项,不设团体奖项。男女组各设置一等奖5名,奖金300元;二等奖15名,奖金1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50元。
七、报名时间
各代表队需在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送县总工会宣教部, 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宣教部邮箱。4月26日下午3:00在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县总工会 宣教部,联系人:黄世在,电话:6332252 电子邮箱:yxzghxjb@126.com)。
八、其它事项
本通知电子文档及比赛报名表可到www.63365.com网站(http://www.www.mmjg001.com/)公告栏上下载。未尽事宜待领队会上商议。
附件1.尤溪县职工登山比赛报名表
尤溪县总工会
2017年4月19日
抄送:市总工会,县委张文静部长、县政府纪优梓副县长。
尤溪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尤溪县职工登山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工 作 单 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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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