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16:32:58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尤溪县总工会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对象: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体检人选详见附表《2016年尤溪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体检人选名单》,请考生务必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40前到尤溪县医院体检科(门诊综合楼二楼西侧)集中,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注意事项:
1.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餐忌油腻食物,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体检缴费发票。体检费按规定的标准缴交体检医院,并于体检前由考生自行到尤溪县医院财务科缴纳(门诊综合楼五楼西侧)。
3.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
4.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5.参加体检的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6.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7.考生对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要求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尤溪县总工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表: 2016年尤溪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体检人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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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总成绩 |
尤溪县总工会 |
联合乡工会 |
2016112 |
胡黎明 |
男 |
1 |
西滨镇工会 |
2016083 |
郭 余 |
男 |
1 |
|
汤川乡工会 |
2016067 |
陈儒杰 |
男 |
1 |
|
中仙乡工会 |
2016023 |
王丽华 |
女 |
1 |
|
坂面镇工会 |
2016055 |
卢小燕 |
女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