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10:03:30 来源于: 文章被浏览 次
尤溪县总工会关于
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编制外专职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51号)和《福建省工会专干管理办法》(闽工〔2016〕85号)以及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三明市2016年镇街工会专干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明工办〔2016〕41号)与《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同意尤溪县总工会镇街工会专干补充招聘方案的批复》(明工〔2016〕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聘用一批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及职位
本次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5名,服务于本县联合乡、西滨镇、汤川乡、中仙乡、坂面镇等镇街工会。
二、聘用资格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心从事乡镇(开发区)工会工作;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四)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原则上应是尤溪县户籍人员;
(六)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应在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尤溪县总工会组织部报名。
(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尤溪县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从事过工会工作的有效证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照3张。相关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人员应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写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四)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四、聘用考核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量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量化考核
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的基础分得50分。附加分主要为工会工作经历、特长专长等,两个项目可同时加分,但每个项目仅加分一次。附加分以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应于2016年11月下旬到尤溪县总工会参加量化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随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后复印件留存。
(二)聘用面试
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根据量化考核成绩(含基础分和附加分)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面试分值为50分,面试试题由三明市总工会统一出题。面试工作由尤溪县总工会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体检
12月上旬,根据量化考核得分与面试得分累加总和,确定前5名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部门协审
体检合格者由纪检监察、检察、综治和计生等相关部门协审,经协审无“一票否决”的为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尤溪人事人才网和尤溪县总工会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后10日内报市总工会,经审核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县总工会签订《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协议书》,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工资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纪要(〔2014〕94号)执行。即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绩效工资每月600元,加班、通讯补贴每月300元。“五险一金”分别由县总工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6332262。
(三)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尤溪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尤溪县总工会计划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尤溪县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评分表
3.尤溪县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尤溪县总工会
附件1 |
|
|
|
|
|
|
|
|
||||
尤溪县总工会计划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
||||||||||||
聘用单位 |
服务岗位 |
聘用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报名办法 |
备注 |
|||||||
最高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尤 溪 县 总 工 会 |
镇街工会 |
5 |
45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2016年 11月 21 日至 25日 |
尤溪县总工会组织部 |
吴爱平 王 玫6332262 |
从事工会工作 |
||
|
附件2
尤溪县聘用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评分表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需提供的材料 |
|
1 |
基础分(50分) |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得50分 |
符合聘用 条件要求 |
|
2 |
面试分(50分) |
由面试考核组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综合评定 |
|
|
3 |
附
加
分 (满分6分) |
工会工作经验 (1-3分) |
在镇街及以上工会工作或企事业单位担任工会委员以上职务,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加1分、满二年的加2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
工会委员以上职务由基层工会提供有管辖权的上级工会的批复文件,并由县总工会审核确认。 |
特长专长 (3分) |
具有表演艺术类、体育学类、会计与审计类、文秘类、法学类等特长的加3分。 |
以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为依据 |
||
备注 |
加分项目仅限于工会工作经历、专长特长,两个项目可同时加分,但每个项目仅加分一次。 |